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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自学考试考场查询暨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
2024-04-12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武汉工商学院自考本科助学班提醒各位自学考试考生考场注意事项

1、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点、考场,开考后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作弊处理。

2、本次考生入场时实行二次安检模式:考点封闭区入口(金属探测仪+智能安检门)+考场入口(金属探测仪)。
3、本考试考场全部为视频监控考场,考后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录像回放)
4、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考场通知单入场。
5、考生入场后应按要求在《考场图像单》上签名,并按号入座,将本人考场通知单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试卷和条形码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未粘贴条形码的答题卡无效。
6、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指定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毕业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每张答题卡上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笔迹进行复核,凡笔迹不一致,经鉴定为代考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作出成绩作废、延迟毕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等处理。
7、考生在每科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将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提前出场考生直接到考点安排的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8、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9、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并按规定抄写诚信应考承诺并签名,凡未抄写或字迹不清晰者,其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0、其他
考试结束铃响,应停止答题并起立,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拒绝接受身份核验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两小时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上厕所;
替考违法者由考点驻守公安干警立案处置;
参加自学考试时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